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2月30日部法二字第113577841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二、 | 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事由者,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規定,得請婚假或喪假,惟其得請假日數係按實務訓練月數占全年比例計算(以訓練期間4個月為例,得請婚假日數為14日x4/12=5日),請假超過上開日數者應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間。銓敘部考量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參加訓練,乃為充實其未來擔任公職應具備之基本觀念、態度及工作所需知能等,該等人員於訓練期間應屬準公務人員性質,爰基於建構友善職場環境之旨,放寬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請假事由,於訓練期滿後,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所定各該假期倘有未請畢之日數,得完整保留至派代任用後繼續使用,並仍應於請假規則所定婚假或喪假給假期限內請畢,俾公務人員更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 |
三、 | 銓敘部113年12月30日部法二字第11357784191號函適用原則如下: |
(一) | 於上函發布日以後,始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者,自適用上函,於訓練期滿正式派代任用後,得於請假規則所定期限內請畢所餘日數之婚(喪)假。 |
(二) | 於上函發布日前,已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或喪假之請假事由,且於上函發布時仍在請假規則所定給假期限(婚假:原則3個月,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至1年;喪假:百日)內者,亦適用上函,於訓練期滿正式派代任用後,得於請假規則所定期限內請畢所餘日數之婚(喪)假;於上函發布時已逾請假規則之給假期限者,除屬下述(三)之例外情形者外,不適用上函。 |
(三) | 考量公務人員結婚者,其婚假期限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至1年內請畢,爰上函發布日前,已於實務訓練期間發生婚假之請假事由,且仍在1年內者,如未及於婚假3個月期限內經機關長官核准延長,從寬得於上函發布日1個月內補提出申請,倘經機關長官核准,可延長至1年內請畢(原婚假1年期限屆滿日不變)。 |
四、 | 銓敘部79年10月29日79台華法一字第0475403號函、95年7月11日部法二字第0952670123號書函及歷次解釋與前開規定不合者,自113年12月30日起停止適用。 |
✦陀螺特色報導✦
①美華陀螺隊薪火相傳 畢業典禮秀美技
②矽谷國際童玩節開幕 讓不同族裔看見台灣
③發揚傳統技藝!美華陀螺隊絕技非凡
④桃園名人專訪:大溪的陀螺
⑤GoGoTaiwan Ep212 桃園
⑥2017 Taipei Universiade 台北世大運
⑦傳承大溪特色 美華國小暑假作業打陀螺
✦蝴蝶特色報導✦
①大溪美華國小美翻!逾千蝴蝶校園展翅飛舞
②大溪美華國小 蝴蝶生態教育
③餵雞、打陀螺 桃市大下課活動
✦臺美生態feat黑松綠校園✦ 生態團隊會議記錄
①美華國小-第四屆「黑松綠⁺校園計畫」
②【黑松教育基金會】 8週年影片「一起行動吧!給孩子的環境教育」前導預告0:12-0:29
③桃市美華探索古道 採集素材作美勞
④臺美生態學校成果豐碩 綠旗學校認證數量再創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