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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長 李佩穎 - 教導處公告 | 2025-09-19 | 點閱數: 79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2929B號函及「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認證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研習日期: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10月25日(星期六)、11月2日(星期日)、11月15日(星期六)、11月23日(星期日)、11月29日(星期六)及12月14日(星期日),共7天。
(二) 報名類別:符合以下資格之一,始得報名。
1、 教學支援老師(年滿20歲者)。
2、 具國中或國小教師證者。
(三) 報名方式: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請填妥表件、備齊相關文件影本及回郵信封(A4大小,填妥收件者姓名、地址及6碼郵遞區號),寄至「334017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31號」,封面收件單位為「大成國民小學進修部劉玉蓮主任」(註明報名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認證)。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自114年10月13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五) 報名人數上限:15名(報名人數超過人數上限,採公開抽籤辦理)。
(六) 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將於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16:00前,公告於大成國小網站首頁(http://www.dches.tyc.edu.tw/)。
(七) 認證方式與程序:通過資格審查、完成培訓課程且通過口試、筆試和教學演示等三項評量檢核者,由本局核發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證書。
三、 本案參加人員以設籍或現居桃園市者優先錄取,倘有餘額則開放外縣市民眾參與,參加人員請貴校惠允核予公假登記。
四、 檢附「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閩東語文教學支援老師培訓認證實施計畫」1份或請至本局(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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