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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陳和志 - 親師生公告(校外) | 2022-09-05 | 點閱數: 177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1 年 8 月 25 日原民教字第 1110044663
號函辦理。
二、本案「清寒」係指家戶年所得總額在 50 萬元以下者。家戶
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繼父母或同性配偶,
填具資料必須確實,身分證統一編號必須正確。凡符合
「清寒」條件之原住民學生【均可申請】,惟請注意下列
事項:
(一)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 1 、 7 年級新生)應請
領「教育部學產基金助學金」。
(二)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因受記過以上處分,無法

申請學產基金助學金者,得申請本案助學金。
三、本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
1,500 元整(即每學年 3,000 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
期 2,000 元整(即每學年 4,000 元整)。
四、網路申報網址: https://cip.ntcu.edu.tw/。本乎政府作
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家
長及教師皆可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五、新年度系統啟用日起,登入網址 https://cip.ntcu.edu.
tw/後,請點選【申請學校區】,登入密碼同學校代碼(即
系統設定第一次登入時密碼與帳號相同),登入後應即變更
密碼,如未變更應自負資料被潛入者竄改或刪除之責,並
修正承辦人個人基本資料、 E-mail 帳號、全校學生數及全
校原住民學生數。年度中承辦人如有異動,應交代登入密
碼,登入後並更正新承辦人個人基本資料及 E-mail 帳號。
六、同戶如 2 人以上申請,每份申請表均須分別附上資料文件,
以利審核。
七、各校申請表件數超過 5 件者,請承辦人攜帶職章於民國 111
年 9 月 26 至 29 日上班時間內(上午 8 時 40 分至 12 時,下午 1 時
10 分至 3 時 30 分),將每位學生申請之下列資料【依序排
列】,親送仁善國小(大溪區埔頂路二段 109 號)審查:
(一)全部家戶成員名冊(網頁>查詢進度與列表>列印全部家
戶成員名冊)(需由申請學校區進入,完成新增申請資料
輸入作業後點選)。列印格式為 A4 紙『橫式列印』。
(二)申請表(網頁>資料下載區>普通文件>1 申請表格式下
載)列印格式為 A4 紙『雙面、直式』列印【基本資料簽

章處,請務必讓學生及家長以原子筆親簽全名或蓋章並
完整可辨識】。
(三)父母親身分證正反面張貼申請表背面(內容務必清晰可
判讀)。
(四)印領清冊簽單須列印,學生需以原子筆親簽全名或蓋章
(非橡皮章)並完整可辨識,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的簽
單須一齊附上(申請文件填寫完列印後簽單會直接附
上,無需另外影印)。
(五)特殊狀況申請表
1、申請學生之父母,因失聯或毫無照顧事實,即可填寫
此表格。
2、網頁>資料下載區>普通文件>2.特殊狀況申請格式下
載。
3、特殊狀況申請表應由導師或各校承辦人員填寫,陳校
長核定,不得交由學生本人自行填寫。
八、各校原住民清寒助學金申請表必須為正反兩面且資料必須
檢視齊全再送件,送件資料請依學校代碼序標明校碼+流水
號起迄,並依序號用長尾夾整理送件資料,請勿使用釘書
針。相關問題請先至 https://cip.ntcu.edu.tw/點選「資
料下載區」查閱下載或「常見問題」參閱。
九、各區學校送件審查時間安排如下:
(一)9 月 26 日: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
(二)9 月 27 日:蘆竹區、大園區、觀音區、新屋區。
(三)9 月 28 日: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
(四)9 月 29 日:龍潭區、大溪區、復興區。

(五)申請表總數在 5 件以下學校,得提前以郵件方式(免親送)
寄送至仁善國小審查;但若資料有誤,仍會通知須到仁
善國小修正文件。
十、本局同意各校承辦人於送件當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
(差)假登記。
十一、如有疑問請洽本市承辦中心學校仁善國小總務處,電
話: 3801710 分機 530 ,邱沛宸老師。
十二、統一審查期限截止後,各校若有符合條件未及申請之轉
入生或審查期間缺漏需補件之資料,請於 111 年 10 月 11 日
前親送仁善國小補件。
十三、檢附申請表注意事項、實施要點、申請表、特殊狀況申
請表、範例及學校代碼表各 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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