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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陳和志 - 教導處公告 | 2025-02-10 | 點閱數: 60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700346號函辦理。
二、 旨揭實施計畫相關課程資訊摘要如下:
(一) 報名日期:
1、 第1期:即日起至114年2月20日(星期四)。
2、 第2期:114年8月4日(星期一)至114年8月18日(星期一)。
3、 第3期:115年1月26日(星期一)至115年2月9日(星期一)。
(二) 培訓時間(實際課程時間依公告課表為主):
1、 第1期:114 年 3 月至 114 年 6 月。
2、 第2期:114 年 9 月至 114 年 12 月(暫定)。
3、 第3期:115 年 3 月至 115 年 6 月(暫定)。
(三) 報名對象:年滿20歲且具備下列6種身分之其中之一者:
1、 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
2、 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服務合計達72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3、 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須檢附立案單位教學時數證明)且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示範者或導覽人員(須檢附相關證明),前兩項教學與服務時數總計共達72小時以上者。
4、 領有手語翻譯丙級或乙級技術士檢定證照者(須檢附證照)。
5、 曾具有擔任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手語翻譯監評人員資格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6、 具備臺灣手語基本能力,對於手語教學具有濃厚興趣者(以此身分報名者須提供手語相關研習資料或啟聰學校畢業證明資料,並且經「手語能力檢測」通過,請參閱其他注意事項說明)。
三、 倘有疑義,請電洽國立嘉義大學國際學程辦公室 (05)206-8101、(05)206-8102。
四、 檢附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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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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