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59
  • slider image 122
  • slider image 113
  • slider image 111
  • slider image 112
  • slider image 114
  • slider image 110
:::
公告 教學組長 - 親師生公告(校外) | 2020-05-15 | 點閱數: 293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辦理。
二、因正逢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考量旨案目的係獎勵族語之推廣,為使更多族人受惠,以及疏散申請人流及配合中央防疫相關措施,本案延長申請期限至 109 年 6 月 30 日止。
三、受理單位完成初審後,至遲於 109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前函送(紙本發文)初審合格之申請人清冊及各項申請表件至本局辦理複審(受文者: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敬請學校及區公所承辦單位確實依照附表(應備文件查核單)檢核學生或民眾之申請表件,以利辦理複審作業進度及後續相關事宜。
五、旨案要點(業經本府 109 年 3 月 23 日府原教字第 1090069158 號令訂定發布)及修正後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ipb.tycg.gov.tw/)。
正本:本市各區公所、全國各大專院校、全國各高中職、本市各市立學校、公私立各國小、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臺北市立啟智學校、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臺中市立啟明學校、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
副本:楊議員進福(含附件)、陳議員姿伶 Amuy Muwakay(含附件)、王議員仙蓮(含附件)、林議員志強(含附件)、簡議員志偉(含附件)、陳議員瑛(含附件)、蘇議員志強(含附件)、本府教育局(含附件)、各縣(市)政府(含各直轄市及金門、連江兩縣)(桃園市政府除外)(含附件)、原住民族地區(55 鄉鎮市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除外)(含附件)

:::